1、《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》; 2、可行性报告; 3、进站方案; 4、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; 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,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,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,应提供下列材料: 1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; 2、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、《道路运输证》复印件; 3、拟投入车辆承诺书。 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,应提供行驶证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(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)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; 4、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,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; 5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,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; 6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。